声明恪守《上合组织宪章》《联合国宪章》及公认国际法原则和准则,包括尊重主权、领土完整、不干涉内政等, 确认核安保的责任完全由该国承担,指出核安全的责任由核设施运营机构及核设施所在国承担, 高度重视核安全与核安保问题,这是直接影响上合组织成员国人民生活的重要国际安全要素, 对核材料及其他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、针对核设施和基础设施(包括计算机安全)的威胁,以及核恐怖主义风险深表关切, 上合组织成员国确认,本国境内的核安全和核安保是与保障地区可持续性、稳定性及成员国长期发展密切相关的优先事项。